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孙小程)6月25日晚,同济科技公告显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13份议案中,11份获通过,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u0026lt;公司章程u0026gt;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与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未获通过。
这已是同济科技修订《公司章程》相关议案第四次未获股东大会通过。此前,同济科技修订《公司章程》相关议案已分别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但均未获通过。而该议案除经营宗旨的修改外,其他修改内容涉及股票回购、短线交易、担保审议、股份买卖违规的限制性措施、董事提名要求、独董相关规定、利润分配与中期分红等,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的变化进行的修订。
有律师表示,《公司章程》作为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修订通常旨在适应法律法规的新要求,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若未及时修订,《公司章程》会与相应法律法规存在冲突,将导致公司治理成本提升,影响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4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章程》未及时完成修订也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之一。
此外,《关于2024年度与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也未获通过。根据此前协议,大股东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杨浦滨江”)支持同济科技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且不违反任何一方对监管机构书面承诺的前提下,承接滨江区域及杨浦城区的基础设施、绿色低碳行动、水生态修复治理、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任务,支持同济科技参与区域产业招商、科技园区的建设。
同济科技则为滨江及杨浦城区的项目开发建设提供投融资、全过程咨询、建设工程管理、项目运维管理等全方位服务;发挥产业链优势,为杨浦滨江等重点功能区的开发建设,招引、集聚现代设计、咨询服务、新能源、环境环保、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产业和企业。
公告显示,此次议案被否,同济科技与杨浦滨江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相关具体项目可能无法开展。这也意味着,大股东或需要通过其他渠道支持上市公司。
熟悉同济科技的市场人士认为,从此次投票结果推断,二股东量鼎实业或在上述议案上再次投下反对票,间接影响了议案的通过。值得一提的是,同济科技此前披露称,已多次与持股5%以上股份的异议股东进行沟通,征求其对章程修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