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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2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方案暨
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本次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80 号),公司向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数字集团”)等 12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飞电子”、“标的资产”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截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柏飞电子 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变更登记手
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柏飞电子 100%股权对应的新增股份数量为130,166,450 股,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685,074,346 股。
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及 2023 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一)业绩承诺情况
1、补偿义务方
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方为电科数字集团、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元基金”)、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国睿”)、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以下简称“三十二所”)、罗明、邢懋腾。
2、业绩承诺安排
根据公司与补偿义务方签署的《关于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义务方电科数字集团、三十二所、中电国睿、国元基金、罗明、邢懋腾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柏飞电子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间的净利润分别为:2022 年不低于
16,330.95 万元,2023 年不低于 19,747.01 万元,2024 年不低于 23,703.70 万
元。
柏飞电子的净利润以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准。
如柏飞电子未完成上述承诺净利润数,补偿义务方须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二)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柏飞电子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当期承诺净利润 19,747.01 16,330.95
当期实现净利润 13,295.48 16,451.63
当期业绩承诺完成率 67.33% 100.74%
累计承诺净利润 36,077.96 16,330.95
累计完成净利润 29,747.11 16,451.63
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 82.45% 100.74%
柏飞电子 2023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 13,295.48 万元,2023 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率是 67.33%;2022 年至 2023 年
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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