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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9 16:27:03 股吧网页版
海欣股份: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胜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0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胜友)

作为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情况

何胜友,男,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已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松江区小昆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正处级),松江区小企业发展办公室、私营经济办公室主任、区经济党工委委员,松江区经委党委副书记、主任、粮食局局长,松江区经委党组书记、主任,松江区经委调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能够保证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余会议均出席参加。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公司
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于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经
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查验,并就关键问题在评议和核查后,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 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
于补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2.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公司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3 年度担保计划》《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投资及处置资产额度的议案》《申请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授权额度的议案》《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年度考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就《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本人主持召开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在认真审查独立董事被提名人李志军先生和薛明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工作经历等资料后,一致认为,两位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同意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 1 月 5 日,本人参加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关于董事、副总裁陶建明先生薪酬的建议报告。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陶建明先生的薪酬建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审议通过。

2023 年 4 月 24 日,本人参加了董事会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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