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现任成员为独立
董事李志军先生、薛明先生和董事王培光先生。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并且主任委员李志军先生具有正高级会计师资格,为资深会计专家。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并发表了审议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内容
审阅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讨论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
4 月 24 日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关于续聘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预案,并听取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0 月 20 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阅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信息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12 月 28 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听取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预审情况汇报,
2023 年第三次会议 并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单独沟通
12 月 28 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听取风控审计部的工作汇报
2023 年第四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
2023 年 4 月 24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诚信状况,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要求。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并出具了《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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