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5 17:51:48 股吧网页版
龙建股份:龙建股份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6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4-04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是对公司已披露的编号为“2022-035”“2022-051”“2024-040”
临时公告的后续进展公告。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陈五星再次起诉,一审法院已立案,目前尚未开
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37,355,294.9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本
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一、诉讼案件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管辖法院: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陈五星

被告一: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人:新疆七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本案情

2022 年5 月,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快递方式收到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达坂城区法院)送达的陈五星诉公司、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相关诉讼文书(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035”号临时公告)。

原告陈五星与公司、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达坂城区法院于 2022 年 6 月 1 日立案,原告
陈五星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应当按撤诉处理。达坂城区法院(2022)新 0107 民初 32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陈五星撤回起诉处理。

2022 年8 月,陈五星向达坂城区法院再次提起诉讼,并将被告二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051”号临时公告)。

2024 年6 月,公司收到达坂城区人民法院(2023)新0107 民初268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陈五星撤回起诉处理(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040”号临时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4 年6 月,达坂城区法院裁定撤回起诉后,陈五星再次就该案件向达坂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32,446,071.00元(以最终司法造价鉴定为准);

2. 请 求 人 民 法 院 依 法 判 令 被 告 向 原 告 支 付 工 程 款 利 息
5,397,178.59 元。(暂按欠付工程款 32,446,071.00 元计算,自2019 年
11 月15 日期计算至2023 年11 月15 日);

3.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利息自起诉之日到实际支付之日,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4.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及保全费由被告承

担。以上诉讼请求暂计:37,355,294.90 元。

同时,陈五星向达坂城区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近日,公司收到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2024)新 0107 民初 25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计价值37,355,294.90 元的财

产,查封期限为1 年。

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因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对公司银行账户已

保全冻结,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户 账户性质 冻结类型 保全金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

龙建路桥股份

份有限公司哈尔 2305018******955 专用账户 金额冻结 37,355,294.90
有限公司

滨道里支行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本次

保全措施系法院在审理该案中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并提供了担保的情况

下做出的财产保全措施,该项保全措施系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
并非为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诉讼进展,
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