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0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修正)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现行条款 拟修订后条款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
决议。 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
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 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
序: 序:
(一)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一)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
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 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并应当综合考虑提 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并应当综合考虑公
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2、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 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形,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
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可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扣减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
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