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 8 月)
(尚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 份 转 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 事 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董 事 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 事 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 事 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 部 审 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 知
第二节 公 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甬体改(1992)15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
集方式设立;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3302001000405。
第三条 公司于 1994年3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50万股,于199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公司注册名称: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ZHONGBAI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 77 号 21 层,邮政编码:
315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贰仟肆佰叁拾壹万玖仟玖佰壹拾玖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发扬诚信、务实、高效、创新的企业精神。为
客户服务,为股东谋利,为社会贡献。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黄金、珠宝饰品、针纺织品、服装、化妆品、箱包、鞋帽、眼镜(除隐形眼镜)、日用品、工艺品、玩具、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器材、建筑装璜材料、家具的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服装加工;钟表眼镜修理;物业服务;房地产开发、实业项目投资;本公司房屋租赁、室内停车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 三 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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