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6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600857)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总第六十次)
2024 年 9 月 12 日
目 录
1、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与议案表决办法......23、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之一:《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
议案之二:《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2
议案之三:《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2
议案之四:《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8
议案之五:《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40
议案之六:《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48议案之七:《关于增补选举佘桃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的临时提案》---49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
六、股东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即可进行大会表决。
八、股东大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废票。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按照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九、本次大会的议案中普通决议,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公司聘请职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2024 年 9 月 12 日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与议案表决办法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14 点 00 分,时间
为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止。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 77 号汇金大厦 21 层公司会议室三、会议召集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参会人员: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以书面形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会议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议程序号 议案名称
1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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