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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2 10:57: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尊敬的领导好 由于北京城乡重组把上市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亏得只剩2亿多,但是贵司又迟迟不愿意分配FESCO过渡期利润,请问,这种操作对小股东来说是否显失公允
北京人力:
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盈利能力得到了大幅改善。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北京人力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84 元(含税),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00%。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股利分配政策执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连续和稳定的利润分配。谢谢!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4-04-30 1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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