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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4 20:20:55 股吧网页版
大晟文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晟文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现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0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尚未使用。中审众环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
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洪武,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开始为大晟文化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静,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开始为大晟文化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范业强,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2023 年开始为大晟文化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1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杨洪武、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静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范业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杨洪武、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业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4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将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审众环。

(五)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容诚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对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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