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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9 18:27:23 股吧网页版
航发动力: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投资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0


证券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4-41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投资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
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公司)分别拟以自有资金 2,000
万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机公司)
出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或本次关联交易)。
同时燃机公司拟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意向方引入投资 1,000 万元,公司
及黎明公司本次增资的价格最终与在产权交易机构引入投资者的价格一致。 燃机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航发)控股企业,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
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增资已取得国资主管部门批准。
截至目前,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协议,燃机公司在产权交易机构征集意向
方的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及黎明公司增资后的持股比例尚不确定。燃机公司
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等影响,导致市场预测不及
预期,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燃机公司是国内唯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燃气轮机研发制造企业,具备行业领先的综合能源方案解决能力,依托航空发动机完整的研发制造产业链,形成了自主高效的燃气轮机技术创新、质量控制、客户服务、运营管理等体系。为快速推动燃机业务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燃机公司启动了增资扩股项目。为与燃机公司建立更加紧密的战略协同关系,深度参与燃机产业发展,分享未来民用燃机产业发展的红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黎明公司分别拟以自有资金 2,000 万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燃机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及黎明公司合计持有燃机公司股权比例约 2%。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股投资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黎明公司分别以自有资金 2,000 万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燃机公司增资。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杨森先生、李健先生、孙洪伟先生、吴联合先生、沈鹏先生已回避表决,6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燃机公司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 2024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
燃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 941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燃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 185,953.86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26.92%。
本次公司及黎明公司分别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参与燃机公司增资扩股,同时燃机公司将以评估值为依据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意向方,引入投资1,000万元。公司及黎明公司向燃机公司增资的价格最终与燃机公司公开征集意向方的增资价格保持一致。因燃机公司在产权交易机构征集意向方的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及黎明公司增资后的持股比例尚不确定。

燃机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控股企业,本次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燃机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国航发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因此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 国 航 发 成 立 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10000MA005UCQ5P,注册资本为 5,0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曹建国,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蓝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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