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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1 19:28:55 股吧网页版
*ST美讯: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再审应诉通知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2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 美讯 公告编号:临 2024-69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再审应诉通知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申请已立案审查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被申请人之一(原审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14,555.41万元/请求撤销浙江德景电子科技对京美电子和德恳电子的股权交易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案尚处于审查阶段,最终审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本次诉讼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国美通讯”)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人民法院”)(2024)最高法民申2525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黄泽伟(系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于 2021 年 8 月对浙江德景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德景电子”)、国美通讯、沙翔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欠付的本金、滞纳金及律师费折合人民币共计 14,555.41 万元;请求撤销德
景电子将持有的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惠州德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国美通讯的交易。

2022 年 10 月,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嘉兴中院”)依法裁定,驳
回黄泽伟的起诉。

2022 年 11 月,公司收到嘉兴中院送达的(2021)浙 04 民初 57 号案件的《上诉
状》,上诉人黄泽伟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浙江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嘉兴中院的《民事裁定书》,并指令嘉兴中院审理。

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收到浙江高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浙江高院认为,
上诉人黄泽伟提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依法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述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2021 年 9 月 23 日、2022
年 10 月 25 日、2022 年 11 月 5 日、2024 年 1 月 27 日披露的相关诉讼公告。

二、本次收到再审应诉通知书的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原审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黄泽伟

再审被申请人(原审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原审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原审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沙翔

原审第三人: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二)再审请求

1、请求立案再审,撤销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浙 04 民初 57 号民
事裁定书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浙民终 1407 号民事裁定书;

2、请求指令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三、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本案尚处于审查阶段,最终审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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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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