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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6 17:38:32 股吧网页版
江苏金租: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7

江苏金租: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
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白律监管指引第12号》”)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公司申请提前购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赋回”)相关
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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