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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8 15:56:47 股吧网页版
爱柯迪: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9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致: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根据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发行人”)的委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张洁律师、郝玉鹏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作为爱柯迪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及相关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上合称“已出具法律意见”)。现受发行人委托,就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已出具法律意见中所作的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明事项以及相关定义同样适用于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作出,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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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相关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见证并对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核查和验证,现就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 本次发行的核准与授权

(一) 发行人的内部批准与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
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
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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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
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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