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投资范围
用于购买发行主体信用度高、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年以内的理财产品。
(五)现金管理期限
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将根据自有资金收支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投资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二)财务部建立现金管理使用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及收益,及时发现并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交易流程、内容是否符合董事会授权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回报股东。
四、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
营其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煜焘 魏 博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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