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独立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的有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的各项提案,积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韬,男,197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
师。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职华东理工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2007 年8 月加入宁波诺丁汉大学,曾任化学与环境工程系系主任及理工学院副院长,现任宁波诺丁汉大学副校长、理工学院院长、诺丁汉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院长、浙江省有机废弃物转化及过程强化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2018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概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事会会议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吴韬 7 7 5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任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吴韬 2 1
注:其中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请假。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和主持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利用行业研究、企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丰富经验,对公司的合法合规、规范运作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专业意见或建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并对相关事项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本人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聘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2023 年,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并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及时沟通和反馈公司有关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情况,并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及时提供了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参加证监局、证券交易所等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履职水平。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投资事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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