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18:49:33 股吧网页版
爱柯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有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独立董事姓名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职终止日期

胡建军 主任委员 2018 年 8 月 15 日 2024 年 9 月 22 日

吴韬 委员 2018 年 8 月 15 日 2024 年 9 月 22 日

阳能中 委员 2022 年 5 月 13 日 2024 年 9 月 22 日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3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更新稿)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执行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严谨、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部门工作情况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顺利执行,并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