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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1 19:17:09 股吧网页版
中国海油: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2


公司代码 :600938 公司简称 :中国海油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 、“公司”或“中国海油”)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非执行董事温冬芬女士因公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已书面委托本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汪东进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已分别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总裁周心怀先生、首席财务官兼财务部总经理王欣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 、完 整。
经统筹考虑本公司未来收益、资本要求、财务状况、未来前景、现金流量等因素,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派发2023年末期股息每股0.66港元(含税),连同已派发的中期股息每股0.59港元(含税),2023年度末期股息及中期股息合计每股1.25港元(含税)。如在本公告之日起至实施2023年末期股息的股权登记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动,本公司拟维持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披露具体调整情况。股息将以港元计值和宣派,其中A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折算汇率按股东周年大会宣派股息之日前一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中间价平均值计算 ;港股股息将以港元支付。公司2023年末期股息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待股东于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年度报告包含公司的前瞻性资料,包括关于本公司和其附属公司业务相当可能有的未来发展的声明,例如预期未来事件、业务展望或财务结果。“预期” 、“预计” 、
“继续” 、 “估计” 、“目标” 、“持续” 、“可能” 、“将会” 、“预测” 、
“应当” 、“相信” 、“计划” 、“旨在”等词汇以及相似表达意在判定此类前瞻性声明。这些声明以本公司在此日期根据其经验以及对历史发展趋势,目前情况以及预期未来发展的理解,以及本公司目前相信的其它合理因素所做出的假设和分析为基础。然而,实际结果和发展是否能够达到本公司的目前预期和预测存在不确定性,取决于一些可能导致实际业绩、表现和财务状况与本公司的预期产生重大差异的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治及经济因素、原油和天然气价格波动有关的因素、石油和天然气行业高竞争性的本质、气候变化及环保政策因素、公司价格前瞻性判断、并购剥离活动、HSSE及保险安排、以及反腐败反舞弊反洗钱和公司治理相关法规变化。

因此,本报告中所做的所有前瞻性声明均受这些谨慎性声明的限制。本公司不能保证预期的业绩或发展将会实现,或者即便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实现,本公司也不能保证其将会对本公司、其业务或经营产生预期的效果。
根据《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境外已上市红筹企业的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持续监管办法》(以下合称 “A股披露规则”)要求披露的内容 ;境外已上市红筹企业已按照境外上市地规则要求的格式披露定期报告的,在确保具备A股披露规则要求披露的内容、不影响信息披露完整性的前提下,可以继续按照境外原有格式编制对应的定期报告,但应当对境内外报告格式的主要差异作出必要说明和提示。本公司作为境外已上市红筹企业按照《持续监管办法》的前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确保本年度报告具备A股披露规则要求披露的内容、不影响信息披露完整性,本公司亦将主要差异事项在本年度报告“其他重要事项”部分予以列示,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报告中表格数据若出现合计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简介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八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注册成立,并于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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