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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3 15:33:30 股吧网页版
中国海油: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2024年A股中期股息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4


证券代码:600938 证券简称:中国海油 公告编号:2024-022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2024 年 A 股中期股息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67653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0/17 - 2024/10/18 2024/10/18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届次和日期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
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4 年中期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即股息分配)方案现已经本公司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六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 年中期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本公司港股股东的分红派息事宜不适用本公告。
3. 分配方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 2024 年中期股息每股 0.74 港元(含税)。股息以港元计值和宣派,
其中 A 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折算汇率以董事会宣派股息之日前一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港元对人民币中间价平均值 1 港元折合人民币 0.91423 元计算,金额为每股人民币 0.67653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本次 A 股中期股息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 A 股股数 2,990,000,000 股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7653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22,824,700.00 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0/17 - 2024/10/18 2024/10/1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公司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于股权登记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向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将于红利发放日由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发放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3. 扣税说明

(1)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0.67653 元;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
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人民币 0.67653 元,待股东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2)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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