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4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SUNTIEN GREEN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
新 天 绿 色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56)
关连交易
LNG购销合同
董事会谨此宣布,新能供应链(作为卖方)与曹妃甸公司(作为买方)订立购销合同,据此新能供应
链向曹妃甸公司供应1,724万立方米(约1.2184万吨)LNG用於1#和5#两座储罐投产调试,预计交易
总金额(含税)约人民币70.7百万元。
曹妃甸公司为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而河北建投为持有本公司48.95%股权的控股股东,并直接
持有曹妃甸公司的股权达到10%或以上,因此曹妃甸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本次交易构
成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本集团的一项关连交易。由於本次交易(与河北燃气、曹妃甸公司及本公司
於2023年11月24日签署并公告的《天然气服务框架协议》中2024年天然气供应交易合并计算)所适
用的最高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0.1%但低於5%,故本次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
第14A章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可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董事会谨此宣布,新能供应链(作为卖方)与曹妃甸公司(作为买方)订立购销合同,据此新能供应链向 曹妃甸公司供应1,724万立方米(约1.2184万吨)LNG用於1#和5#两座储罐投产调试,预计交易总金额(含税)约人民币70.7百万元。
I. 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日期: 2024年9月13日
订约方: (i) 新能供应链(作为卖方);及
(ii) 曹妃甸公司(作为买方)
购销气量及交付: 曹妃甸公司因其位於唐山LNG接收站内的1#和5#储罐投产调试需向
新能供应链购买1,724万立方米(约1.2184万吨)LNG。LNG质量应符
合国家标准(GB17820-2018《天然气》)。
按照购销合同买卖的LNG资源,应按照购销合同约定的数量、品质
和价格於2024年9月15日在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指定储罐内进行
交付,由曹妃甸公司自行调运至用气点。当新能供应链出具的《关於
交付液化天然气资源的函》送达曹妃甸公司时,认定交付完成,相关
货物的损失风险和所有权由新能供应链转移至曹妃甸公司。
价格及定价基准: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价格不低於同时期、同等条件下新能供应链向
独立第三方销售的 LNG价格(不包含接收站使用加工费用)。
本次交易遵循先款後货原则,曹妃甸公司应在2024年9月14日预先向
新能供应链支付人民币68.7百万元;双方在实际交付後按照协议约定
的程序和期限完成最终结算。预付款与实际应付金额有差额的,在
结算时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多退少补。
双方预估交付当天的销售价格区间为人民币5,000-5,800元╱吨,据
此,本公司预计交易总金额(含税)约人民币70.7百万元。
II. 进行本次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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