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汽车”)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891,31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96 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88,891,31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92,466,191.36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33,6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0,366,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48,500,191.3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6)第 SD03-001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以及《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已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大明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
户。
注: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 2023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3 年度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时 间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 1,692,466,191.36
减:中介机构费用及发行费 43,966,000.00
用
加:累计利息收入、投资收 20,662,050.26
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 1,605,337,948.11
金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 63,824,293.51
金金额
加:2023 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862,442.13
扣减手续费净额
减:2023 年募投项目支出 64,686,735.6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 0.00
金金额
注 1:本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为 64,686,735.64 元,已累计
支出募集资金总额 1,713,990,683.75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北京银行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