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21:17:41 股吧网页版
福成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并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章程》修订前后的

相关条款公告如下:

条目 修订内容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修订前 (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六) 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第二十四条 (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修订后 (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六) 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修订前 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
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修订后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购之日起十日内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