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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21:17:41 股吧网页版
福成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经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自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作为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公司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首席合伙人:吕江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审计事事务所并决定其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于 2023 年 4 月14 日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 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 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结合公司 2022 年年报工作安排,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报告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程序、审计重点、风险判断等。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
议一致提议,公司 2023 年度拟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与监管部门保持沟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审计程序完善,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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