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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21:17:45 股吧网页版
福成股份: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4 月 15 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 4 月 25 日,公司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共有监事 5 人,5 名监事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对会议的议案投了表决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监事会成员对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监事会成员对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出具的《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永证审字(2024)第 110025 号),确认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589,383.37元,其中母公司净
利润 3,370,906.04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861,141,478.06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620,642,652.37 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公司拟以 2023 年度末总股本 818,700,9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49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40,116,346.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1、审议通过《关于协议约定的子公司业绩补偿不计入收入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与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天德福地陵园”)、曾攀峰和曾馨槿(以下简称“天德福地陵园原股东”)签署《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永证专字(2024)第 310165 号),天德福地陵园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383,409.71元,未完成公司与天德福地陵园及原股东协议中约定的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700 万元的业绩承诺。

若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仲裁作出终局裁决(《裁决书》[2022]
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912 号)认定的 2020 年业绩补偿金额为 27,994,704.66 元和
投资金额为 1.62 亿元,天德福地陵园原股东给公司 2021 年和 2022 年业绩补偿
金额暂分别调整为 38,132,057.63 元和 45,236,514.23 元。根据投资协议的业绩补偿计算公式,天德福地陵园原股东给公司 2023 年业绩补偿金额确认为
59,870,333.97 元。

鉴于上述情况,及尽公司所知,曾攀峰和曾馨槿很可能不具备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 2023 年业绩承诺补偿的支付能力,按照有关政策、规则及谨慎性原则,公司拟不将 2023 年业绩承诺补偿记入公司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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