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3-09-11 16:12:33 股吧网页版
600966 : 博汇纸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12年度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09-12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3-023

转债代码:110007 转债简称:博汇转债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12年度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博汇转债”按票面金额从2009年9月23日起计算利息,第四年的票面年

利率为1.7%;

2、派发年度:2012年9月23日至2013年9月22日;

3、每手可转换债券面值1000元利息:税前17.00元,税后13.60元(税率20%)、

15.30元(税率10%);

4、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3年9月18日;

5、除息日为2013年9月23日;

6、兑息日为2013年9月27日。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博汇

转债”至2013年9月22日止满四年,根据《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利息每年兑付一次,现将2012年度付息

事项公告如下:

一、付息利率

按照《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

款规定,本公司发行的“博汇转债”按票面金额从2012年9月23日起至2013年9

月22日止计算2012年度利息;2012年度“博汇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3年9

月18日,票面年利率为1.7%,即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17.00元(含税)。

对于持有“博汇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

实际派发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元的利息为13.60元。对于持有“博汇转债”的机

构投资者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17.00元。

对于持有“博汇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利息税,本公司将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2009年1

月23日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

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进行扣缴。具体做法为:本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