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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5 18:02:22 股吧网页版
宝胜股份: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三项诉讼涉案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8,608 万元、22,553 万
元、10,092.9006 万元,合计人民币 61,253.9006 万元。

公司前期已经披露了有关与恒大及其关联方的债权债务诉讼,本次涉及的三项诉讼均为前述主诉讼的抵押权诉讼和担保诉讼。

公司在以前年度已针对主诉讼计提了部分信用减值准备,公司将可能根据本次诉讼审理结果和会计准则调整计提金额,鉴于案件尚未审理,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的总体情况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股份”或“公司”)在为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以下简称“恒大”)提供电线电缆业务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商业纠纷,公司向法院提起了四项诉讼。其中三项诉讼二审已经宣判、一项诉讼二审尚在审理中,已宣判的结果均支持了公司的合理诉求,目前公司已申请执行。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2023-048、2023-049)。

为落实前述主诉讼的可执行财产,明确相关债务的担保方和担保责任,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公司于近日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扬州中院”)提起三项抵押权诉讼和担保诉讼(其他抵押权诉讼和担保诉讼已涵盖在公
司前期披露的主诉讼内),三项诉讼涉案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8,608 万元、22,553
万元、10,092.9006 万元,合计为人民币 61,253.9006 万元。2024 年 5 月 14 日,
公司收到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材料,案件的受理编号分
别为(2024)苏 10 民初 42 号、(2024)苏 10 民初 43 号、(2024)苏 10 民初
44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均尚未开庭审理。

二、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2024)苏 10 民初 42 号

原告:公司

被告:河北建投西柏坡宏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扬州中院

受理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主要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将河北石家庄恒大十里温塘1区、2区、
3 区共 492 套房(土地使用证号:200835-2140 号、200935-2142 号、20170001360
号)(具体见协议书附件 3)抵押登记至原告名下。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10,092.9006 万元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必要支出。

主要事实与理由:2021 年 8 月 1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协议书》,被告提
供其名下河北石家庄恒大十里温塘 1 区、2 区、3 区共 492 套房(土地使用证号:
200835-2140 号、200935-2142 号、20170001360 号),计价金额为 10,092.9006万元,用于担保案外人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恒隆设备材料有限公司、海南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债务的履行。协议签订后,被告反悔,拒绝继续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被告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但无果。

为切实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二:(2024)苏 10 民初 43 号

被告:贵州永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扬州中院

受理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主要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将贵阳恒大御龙天峰 B 地块 B-6#、7#
楼等 1036 套房产(具体见协议书附件 3 及不动产抵押合同附件抵押物清单,其
中 190 套房产为御龙天峰 B 地块 B-6#、7#楼,位于云岩区金关村百花大道 40 号)
抵押登记至原告名下。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最高额抵押 28,608 万元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3.如《不动产抵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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