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31 16:59:30 股吧网页版
汇鸿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1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江
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2024 年 4 月修订) 《公司章程》(拟修订)

第三章 股份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合并; 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

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司股份的活动。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章程》(2024 年 4 月修订) 《公司章程》(拟修订)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事会会议决议。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
6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