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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4-043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赤峰黄金”)于 2023 年6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三期)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上市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 亿元-3.00 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本次拟回购数量不超过20,0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0%。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赤峰黄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三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9)。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首
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赤峰黄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截至2024年6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18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15.23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3.28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6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使用资金满足本次回购方案设定的最低回购资金总额要求,回购期
限已满 12 个月,已触及回购方案确定的回购期限届满条件,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
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公
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于 2024 年 2 月 6 日以自有资金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数量 本次增持前持 本次增持后持 本次增持后持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股数量(股) 股数量(股) 股比例(%)
1 王建华 董事长 571,900 73,628,171 74,200,071 4.4594
2 杨宜方 董事、总裁 113,000 0 113,000 0.0068
董事、副总裁兼
3 吕晓兆 42,200 69,500 111,700 0.0067
总工程师
4 高波 董事、副总裁 86,200 67,300 153,500 0.0092
5 周新兵 副总裁 47,300 65,500 112,800 0.0068
稀土业务控股子
6 傅学生 25,000 65,000 90,000 0.0054
公司董事长
7 董淑宝 董事会秘书 38,500 0 3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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