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9 16:21:28 股吧网页版
宝丰能源: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4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
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 效、顺利地进行,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 月。除延长上述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

同时,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该等调整后,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在股东大会决议的募集资金规模上限范围内调整募集资金规模以及与发行定价方式有关的其他事项;
2、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工作,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并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决定签署、补充、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请中介机构的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5、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规模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如出现不可抗力或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全权负责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报送、接收、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股份认购协议等一切协议和文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登记托管、限售锁定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事宜;

9、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验资等相关手续;

10、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决定暂停、中止或终止本次发行;

11、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