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8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五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1 月 29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974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通”、“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涵义。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楷体 (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反馈意见回复的修改
目录
问题一: ...... 4
一、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含理财产品等)的具体存放情况,是否存在使用
受限等情况,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 4
二、结合公司经营特点、货币资金用途等说明维持较大金额货币资金的原因,
存贷双高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18
三、结合公司业务特点、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盈利能力较好的情况下,资
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25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7
问题二: ......28
一、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金额较
高的合理性;结合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
计提的充分合理性 ......28
二、说明报告期内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
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等情况;结合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39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1
问题三: ......52
一、未将其纳入报表的依据及合理性 ......52
二、公司将部分参股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未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实
质影响......55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6
问题四: ......57
一、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
具体情况 ......57
二、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
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63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75
问题五: ......76
一、认定楚昌投资集团为控股股东的理由和依据......77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78
问题六: ......78
一、发行人对外抵押和担保的情况......78
二、发行人抵押和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83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84
问题一:
公司存款及对外借款金额均较高。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含理财产品等)的具体存放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等情况,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2)结合公司经营特点、货币资金用途等说明维持较大金额货币资金的原因,存贷双高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3)结合公司业务特点、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盈利能力较好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含理财产品等)的具体存放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等情况,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
(一)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含理财产品等)的具体存放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等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含理财产品等)余额及使用受限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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