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珊)
作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积极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的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徐珊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证监会第九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天健咨询有限公司、厦门蜜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天健财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美能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中国财务舞弊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厦门大学 MPAcc 兼职教授,小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召开15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的议案,积极详细地了解议案情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行使表决权。除本人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对本年度董事会审议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所有审议的议案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得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实施。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会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徐珊 15 15 15 0 0 否 5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依法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审慎表决,提出意见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1、审议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3 年审计工作规划;
2023 年 4 月 10 日 2、沟通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情况;
3、审议关于公司及经营团队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审议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 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3、审议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 4 月 24 日 4、审议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审议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审议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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