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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
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 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74.21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2.84 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 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109 家,
A 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5.29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年度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 2022 年年度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普华永道中天在审计活动中严谨、负
责、专业的工作态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同意续聘的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审计重点关注领域、重要审计程序、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工作总结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项目成员执业经历及质量、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关注领域、重要审计程序、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工作总结等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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