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被保荐公司名称: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1018.SH)
保荐代表人姓名:于嘉伟 联系方式:010-65051166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233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磊 号汇亚大厦 29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2043 号文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舟山港”或“公司”)向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3,646,971,029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87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4,113,777,882.23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舟山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宁波舟山港进行持续督导。
2023 年度,中金公司对宁波舟山港的持续督导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工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作制度,并根据宁波舟山港的具体情
划 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已与宁波舟山港签订保荐协议,该协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本持续督导期内,已与宁波舟山港通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生须按照有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本持续督导期内,宁波舟山港及相关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当事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况,无违背承诺的情况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本持续督导期内,宁波舟山港及其董
6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无违背承诺的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本持续督导期内,宁波舟山港已建立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员的行为规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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