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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8 19:10:18 股吧网页版
中信建投: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9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4-033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公司总部会
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名;实际出席董事
14 名,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 7 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董事 7 名(闫小雷董事、
王华董事、浦伟光董事、赖观荣董事、张峥董事、吴溪董事和郑伟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常青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提请股
东大会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
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
管机构或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格式或个别文
字表述作非实质性调整(如需),并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修订内容请参阅
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修订后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之日起生效。

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分别经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修订后
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后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聘任刘乃生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任职议案之日起正式履
职,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委任刘乃生先生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之替任人,因委任刘乃生先生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批准豁免严格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的规定,刘乃生先生将自取得香港联交易所对该豁免的批准之日起正式履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之替任人职责。同意自刘乃生先生正式履职起,王广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和授权代表之替任人等职务。

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五)关于召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董事会将召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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