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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6 17:49:20 股吧网页版
西部黄金: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7


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聂晓江、王杰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已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要的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所必须的法定文件,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起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亦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公告。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发布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等公告。在法定期限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各股东有关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审议内容等相关事项;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还对网络投票的系统、时间、规则及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 11:30,在新疆乌鲁木
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501 号 13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公告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向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东 4 名,
代表股份 668,811,6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4721%。经查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此外,本所经办律师亦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9 名,代表股份 24,847,122 股,占公司股份数的2.6924%。注:百分数取小数点后四位,未采用“四舍五入”方式。

三、本次股东大会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议案一致,没有发生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况。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

本次会议没有发生对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的情况。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表决前,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代表,与经办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2 涉及关联交易,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杨生荣先生回避了表决。
在收到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及本次大会投票结果统计后,负责计票和监票的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与经办律师共同复核了本次大会投票结果。

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了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693,5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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