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 2024-2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发布的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披露了公司诉康美实业(青海)有限公司等保证合同纠纷案的基本情况
及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2 年 6 月 21 日发布的公
司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29、临 2022-19)。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针对本案作出的法律文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签署《债务和解协议》,与康美实业(青海)有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分别签署《保证合同》。因康美药业未按《债务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该协议项下“18 康美 MTN001”的付息义务,构成实质违约;保证人亦未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公司以保证人为被告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因集中管辖,本案移送至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 年 7 月法院受理本案。2022 年 5 月法院作出
(2021)粤 52 民初 1409 号《民事判决书》,未支持公司诉讼请求,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2022)粤民终 3994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公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所涉债权公司已获清偿,本次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该诉讼事项目前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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