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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5 19:00:08 股吧网页版
四川成渝:四川成渝关于延迟寄发通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6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告 的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并 明 确 表 示,概
不 对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内 容 而 产 生 或 因 倚 赖 该 等 内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损 失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延 迟 寄 发 有 关

(1)须 予 披 露 及 关 连 交 易-收 购 协 议;及

(2)申 请 清 洗 豁 免 之 通 函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会 及 独 立 股 东 之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兹 提 述 四 川 成 渝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於2024年9月24日 发
布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建议收购事项及清洗豁免。除另有所指外,
本 公 告 所 用 词 汇 与 该 公 告 所 界 定 者 具 有 相 同 涵 义。

延 长 寄 发 通 函 时 间

诚 如 该 公 告 所 披 露,一 份 载 有(其 中 包 括)(i)建 议 收 购 事 项 及 清 洗 豁 免 的
进 一 步 详 情;(ii)上 市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会 致 独 立 股 东 之 函 件,载 有 其
根 据 上 市 规 则 的 要 求 对 建 议 收 购 事 项 的 推 荐 建 议,以 及 收 购 守 则 独 立
委 员 会 致 独 立 股 东 之 函 件,载 有 其 根 据 收 购 守 则 的 要 求 就 清 洗 豁 免 及
相 关 交 易 的 推 荐 建 议;(iii)独 立 财 务 顾 问 致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会 及 独 立 股 东
之 函 件,载 有 其 对 建 议 收 购 事 项 及 清 洗 豁 免 的 推 荐 建 议;(iv)荆 宜 高 速
公 司 的 财 务 资 料;(v)资 产 评 估 报 告;(vi)上 市 规 则 及 收 购 守 则 规 定 的 若
干 其 他 数 据;及(vii)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告 的 通 函(「通 函」)将 於 适 当 时 候 刊
发 并 提 供 给 股 东。根 据 上 市 规 则 的 要 求,通 函 通 常 需 要 在 该 公 告 发 布 後
15个 工 作 日 内 寄 发,根 据 收 购 守 则 第8.2条 的 要 求,通 函 通 常 需 要 在 该 公
告 日 期 後21天 内 寄 发(於 此 种 情 况 下,应 在2024年10月15日 或 之 前)。

由 於 建 议 收 购 事 项 的 条 款 将 仅 於2024年10月 底 或 前 後 最 终 厘 定,并 且 需
要 更 多 时 间 编 制 拟 纳 入 通 函 的 若 干 资 料,包 括 但 不 限 於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及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函 件,本 公 司 已 根 据 收 购 守 则 第8.2条 向 执 行 人 员 提 出
申 请,且 执 行 人 员 已 表 示 有 意 同 意 将 通 函 的 最 新 寄 发 日 期 延 後 至 不 晚
於2024年12月6日。

寄 发 通 函 时,本 公 司 将 根 据 上 市 规 则 及 收 购 守 则 适 时 作 出 进 一 步 公 告。

完 成 建 议 收 购 事 项 须 待 若 干 条 件(包 括 但 不 限 於 获 授 清 洗 豁 免)达 成 方
告 作 实,建 议 收 购 事 项 未 必 会 进 行。清 洗 豁 免 未 必 能 获 执 行 人 员 授 出,
倘 获 授 出,其 将 须 於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上 获 得 最 少75%独 立 股 东 以 投 票 表 决
方 式 投 票 批 准 清 洗 豁 免,并 於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上 获 得50%以 上 独 立 股 东 以
投 票 表 决 方 式 投 票 批 准 建 议 收 购 事 项。股 东 及 潜 在 投 资 者 於 买 卖 本 公
司 证 券 时 务 请 审 慎 行 事。

承 董 事 会 命

四 川 成 渝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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