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证券代码:601118 公告编号:2024-046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7 号文核准,海南天然橡胶
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
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8,256,197 股,发行价格为 5.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7,001,976.52 元。该募集资金在直接扣除证券承销保荐费 5,391,005.93 元后,余额 1,791,610,970.59 元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实际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 1,791,610,970.59 元,扣除公司应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股票登记托管及限售费用 798,256.2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790,812,714.39 元。该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2 月 7 日以众环验字(2018)17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已存
储在指定的三方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在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
管理与监督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 年 2 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
银行海口海秀支行、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滨海大道支行
以及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秀支行 160001040047882 500,000,000.00 338,382,482.82
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 955108838888888 200,000,000.00 12,980,128.39
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 6888888800085 791,610,970.59 1,652,348.9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滨海 34040078801900000075 300,000,000.00 6,381,010.34
大道支行
合计 1,791,610,970.59 359,395,970.5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52,221.48 万元。公司募
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 已投入募集 剩余募集资 投资
资金 集资金 资金 金 进度
1 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 71,632.51 1,150.62 1,150.62 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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