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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3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对考核结果的审批。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 各年度净利润定比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 2023 年增长率(A) 2023 年增长率(B)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 15% 12% 12% 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 32% 26% 25% 2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6 52% 42% 40% 32%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不含披露当天)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当天)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 各年度净利润定比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 2023 年增长率(A) 2023 年增长率(B)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32% 26% 25% 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52% 42% 40% 32%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情况相挂钩,则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确定方法如下: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指标对应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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