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30 15:31:13 股吧网页版
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1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2024-051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0.33 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33 元/股的条件下,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约为 743.86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约为 495.91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若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因此存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4、因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要求导致回购股份受到影响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弘孟先生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实施。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3/10/18,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弘孟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 万元~3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40.33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