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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7 17:33:20 股吧网页版
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8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2024-054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58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8/14 - 2024/8/15 2024/8/15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6 月 24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15,447 股,上述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5.8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9,867,878,504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115,447 股后的股数,即 19,866,763,057 股
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522,722,573.06 元(含税)。公司本次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五号——权益分派》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不会使公司流通股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根据差异化分红相关计算原则,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9,866,763,057×0.58÷19,867,878,504≈0.58 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58)+0]÷(1+0)=前收盘价格-0.58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8/14 - 2024/8/15 2024/8/15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外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115,447 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1)以下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由公司自行发放,具体名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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