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在充分尽调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0
国泰君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在充分尽调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委托人”)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国泰君安独
立财务顾问,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要求》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委托人相关的申
报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
问保证所出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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