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终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根据《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1,092,696 1,092,696 2024 年 12 月 30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 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92,696 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397 元/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1 月 1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024-033、2024-034、2024-039)。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
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至今公示期已满 45 天,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终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
根据《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需回购注销 8 名激
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 1,092,696 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回购的价格
根据《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
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1 年年度、2022 年年度、2023 年年度、2024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分别为 0.052 元(含税)、0.041 元(含税)、0.1元(含税)、0.01 元(含税)。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由 2.60 元/股调整为 2.397 元/股。
(四)回购注销安排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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