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培国
作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 2023 年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投资事项、股权激励等各方面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职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我在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吴培国,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2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秘书长、北京天施华工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谐慧领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林业部镇江林业机械厂总工程师、厂长;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苏州林业机械厂厂长、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总经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机重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会长助理。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有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公众媒体、与中介机构沟通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各项议案预先审阅、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保障公司科学决策、合规运作。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其中现场参会 3 次,以通讯方式参会 7 次,对年内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报告期内,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 次,本人以通讯方式参会 1 次,对年内战略委员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本人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预先进行审阅并了解相关情况,对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投资事项、聘请审计机构、股权激励、高管薪酬、
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在会前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等相关方进行沟通,提出看法、意见或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阅和讨论,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1 2023.02.28 会第十三次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临时会议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6、关于聘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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