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6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签署
《商业保理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4年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保理公司”)签署《商业保理框架协议》,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商业保理服务,年度交易上限为8.5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本次与华电保理公司签署《商业保理框架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彭刚平、刁培滨、樊春艳、王燕云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华电保理公司关联交易金
额为0元,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0
次、金额为0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链安全,公司拟在 2024 年与华电保理公司签署《商业保理框架协议》,由华电保理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商业保理服务,年度交易上限为
8.50 亿元,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由于华电保理公司与公司分别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华电保理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5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签署<商业保理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彭刚平、刁培滨、樊春艳、王燕云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华电保理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为 0 元,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 0次、金额为 0 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华电保理公司为华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X8HP7M
成立时间:2019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 1-1-1715
注册资本: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志平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华电集团持有华电保理公司 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电保理公司资产总额 56.74 亿元,
净资产 16.85 亿元。2023 年度,华电保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2 亿
元,实现净利润 0.22 亿元。
除《商业保理框架协议》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外,华电保理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华电保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反向保理
反向保理业务是依据公司与供应商(“供应商”或“卖方”)签订
的采购合同,卖方在货权转移之后,根据公司申请或确认,卖方将对应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华电保理公司,卖方获得华电保理公司融资的服务。
反向保理业务亦可适用于华电 e 信产品。华电 e 信是客户方基于
对供应商真实债权债务关系,在华电供应链金融平台上向供应商开具的债权债务关系电子凭证。该电子凭证由买卖双方商定账期,可以在平台上进行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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