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5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2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上午 11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 5 名,实际参
加表决的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东华电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投资设立广东华电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关于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华电(阳江)海上风电运维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与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投资设立华电(阳江)海上风电运维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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