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958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 1,351,351,351 股,
每股股票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96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为 3,999,999,998.96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5,188,679.25 元及对应增值税 311,320.75
元后的余款 3,994,499,998.96 元,已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为 3,999,999,998.96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印花税、登报费、制作费 8,653,873.9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991,346,125.04 元。该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08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2GZAA60502)。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
募集资金余额 3,994,499,998.96
减:已支付的中介费用 3,465,194.67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42,516,389.57
其中:2022、2023 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188,762,345.56
补充流动资金 1,199,873,045.25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0.00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不含中介费) 553,880,998.76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6,145.34
加:募集专户累计利息收入 42,197,414.74
加:收回中介费用进项税抵扣款 311,320.75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91,021,004.87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
募集资金余额 1,091,021,004.87
减:已支付的中介费用 -
减:2024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3,781,398.73
其中:2024 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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