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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9 19:15:08 股吧网页版
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处置部分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处置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方式处置公司部分房屋,该房屋评估价值为 28,357.87 万元人民币,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为准。

本次资产处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资产处置拟采用挂牌方式转让,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权利受限情况。

本次资产处置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方式转让,交易对手方根据实际挂牌后确定,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出现没有交易对手方导致交易失败的情况,或出现部分资产实现交易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内部闲置资产,公司拟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方式处置公司所拥有的 6 处房屋,房屋权属证明所载建筑面积合计 14,197.57 平方米。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出具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房屋所涉及的 6 项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
同华评报字(2024)第 080184 号),公司拟处置 6 项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为 3,614.89 万元,评估价值为 28,357.87 万元(含增值
税),增值率为 684.47%。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为准。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公司房屋处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资产处
置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资产处置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方式征集受让方。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资产为公司拥有的 6 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14,197.57 平方米。
本次资产处置涉及资产原值 16,250.02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净值为 3,614.89 万元人民币。本次处置房屋为公司成立时股东作价入股所得,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权利受限情况,拟处置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

(一)评估公司名称: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评估公司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资格

(三)评估基准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四)评估方法:市场法

(五)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在用续用假设:假设处于使用中的被评估资产按照其现行正在使用的用途及方式继续使用下去。

2.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2)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3)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并未考虑各项资产各自的最佳利用;

(4)委托人和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5)评估范围仅以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

(6)根据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资料,本次评估假设产权持有单位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拥有完全产权,且对委估资产的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处置不受限制。

当出现与前述假设条件不一致的事项发生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六)评估结论:

在房地产现行用途不变和持续使用的前提下,经市场法评估,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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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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