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27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6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谷澍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提名庄毓敏女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庄毓敏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庄
毓敏女士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现场沟通了解,我们认为,提名庄毓敏女士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会议决定提名庄毓敏女士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庄毓敏女士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尚须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董事任期3年,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计算。
庄毓敏女士的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请见附件。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修订稿)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附件:庄毓敏女士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庄毓敏女士简历
庄毓敏女士,1962年7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教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研究生院副院长,全国首届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挂职),福建省闽江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东吴证券独立董事,中信银行外部监事,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庄毓敏女士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本会议召开日,不存在持有本行股票的情形。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庄毓敏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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