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4-06-27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Qingdao Port International Co., Ltd.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6198)
公告
有关股权出售之关连交易
股权出售
於2024年6月26日(交易时间後),本公司与青岛港集团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青 岛港集团同意以现金收购本公司持有的航运集团2.58%股权。
香港上市规则之涵义
鉴於青岛港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出售构成本公司的一项关连交易。
鉴於股权出售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0.1%但低於 5%,股权出售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和公告之规定,及可获豁免遵守 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I. 绪言
於2024年6月26日(交易时间後),本公司与青岛港集团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青岛港集团同意以现金收购本公司持有的航运集团2.58%股权。
II.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概要如下:
日期 2024年6月26日(交易时间後)
订约方 (1) 青岛港集团(作为买方);及
(2) 本公司(作为卖方)
标的股权 本公司持有的航运集团2.58%股权
对价 标的股权的总对价为人民币6,147.44万元,乃以2024年3月31日为评估
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标的股权价值并经订约方公平磋商而厘定。评
估报告由独立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制而成。航
运集团100%股权的评估价值约为人民币238,272.84万元。
付款安排 股权出售对价将由青岛港集团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至本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交割日 交割日为股权出售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双方应於股权转让协议
生效後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权利义务交接。
过渡期 标的股权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损益由青岛港集团按其持股比例享
有或承担。
股权转让协议生 股权转让协议经订约双方加盖公章後成立,并经订约双方完成各自内
效 部审议及批准程序後生效。
债权及债务 股权出售後,航运集团原有的债权及债务将继续由航运集团享有和承
担。
III. 评估报告及专家资料
如上文所披露者,对价以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标的股权价值而厘定。评估报告中的关键信息载於本公告附录。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於本公告内提供意见及建议之专家,是中国一家合资格的评估机构。
据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并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於本公告日期,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概无直接或间接拥有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任何股权,亦无任何权利(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认购或提名个人认购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证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就刊发本公告而发出其认可,同意按其在本公告所出现的形式及涵义刊载其报告及/或引述其名称,且迄今并无撤回认可。
IV. 股权出售的原因及裨益
股权出售有利於本公司优化资产布局,聚焦港口业务高效发展。
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尽管股权转让协议并非於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但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均由订约方经公平磋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V. 股权出售的财务影响及所得款项用途
股权出售完成前,本公司持有航运集团2.58%股权,其财务报表不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股权出售完成後,本公司将不再持有航运集团股权,预计本公司将在其合并利润表中确认因股权出售而产生的一次性收益为人民币2,481.84万元,该收益乃根据股权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